武汉大学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告
(采购会时间2023年11月16日)
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武汉大学拟对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进行迅捷采购,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内容: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(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附件)
1、本次采购共个分项:供应商所响应的分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。
采购分项: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,采购预算:人民币95万元
2、采购范围:货物的供应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培训和售后服务等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供应商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七)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。
三、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下午5:00。(欲报名的公司请点击公告下方“投标报名”进行网上报名,投标报名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。)
四、采购会开始时间、地点:2023年11月16日下午2:30,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项目联系人:陈老师 联系电话: 027-68754583
邮箱地址:00008605@whu.edu.cn
注:
1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(或邮寄)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,投标人凭当天开标的投标文件从弘毅门(西门)进校。
2、若使用邮寄方式,请签署《不出席开标现场声明函》,须单独封装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,请按照下列邮寄地址(用顺丰快递非同城急送)将响应文件快递至指定地点。请投标人合理预留投递邮寄时间,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,责任自负。
投递地址: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后财务大楼四楼407室陈老师收 电话:027-68754583
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2023年11月8日